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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宜蘭大學114學年度_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公告

國立宜蘭大學114學年度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時間:

  • (一)在校生:自114811日(週一)起至114930日(週二)止,

    線上申請

  • (二)各學制轉學生、復學生、一年級新生等身份同學,預計114815日起可查詢獲得「本校核發之學號及電子郵件帳號」,即可辦理線上申請。(系統關閉後將不再開放申請)

申請對象: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包括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符合以下情形者:

  • (一)家庭年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90萬元
  • (二)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2萬元(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由學校/教育部審核認定並報部備查。)
  • (三)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備註: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無學業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 (五)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應計列人口之計算方式如下:
  1. 學生未婚者:
    1. 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2. 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 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 前目之(1)、(2)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申請說明:

  • (一)一學年僅補助一次,採上學期申請,下學期扣抵學雜費
  • (二)114學年第1學期申請收件,經教育部查核,於114學年第2學期扣抵註冊繳費單上之學雜費。
  • (三)學生轉學、休學、退學、遭開除學籍或其他情形之助學金核發方式:
    • 學生未完成上學期學業者,不予核發。
    • 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下學期不再就學者,核發1/2補助金額。
    • 學生完成上學期學業後轉入新學校就學者,由新學校核發。
    • 學生下學期改申請其他補助者,核發 1/2 補助金額。
  • (四)助學金給付標準

     

    弱勢助學計畫對象博士班

    家庭年所得/級距

    公立

    私立

    第一級(K1)

    30萬以下

    16,500

    35,000

    第二級(K2)

    超過30萬~40萬以下

    12,500

    27,000

    第三級(K3)

    超過40萬~50萬以下

    10,000

    22,000

    第四級(K4)

    超過50萬~60萬以下

    7,500

    17,000

    第五級(K5)

    超過60萬~70萬以下

    5,000

    12,000

     

     

    弱勢助學計畫對象學士班

    家庭年所得

    公立

    私立

    70萬元以下

    20,000

    減免5.5(2+3.5)

    70-90萬元

    15,000

    減免5(1.5+3.5)

    90萬元以上

    無補助

    減免3.5萬元

     

  • (五)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
  • 學雜費減免
  • 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 臺北市失業勞工及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其他教育部及政府相關補助

申請應檢附:

一、申請表(線上申請)

  • 登錄教務暨學務行政資訊系統學務系統學雜費減免補助申請作業申請減免補助弱勢助學金填寫資料送出後請務必列印申請表
  • 申請表請簽名或蓋章

二、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請附詳細記事)

  • 未婚學生:學生與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可就近於戶政事務所申請)
  • 已婚學生:學生與配偶(可就近於戶政事務所申請)

送件方式:

 親送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辦公室位於體育館二樓)

 掛號郵寄申請郵遞區號260007宜蘭縣()神農路一段1 國立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弱勢助學計畫   
114930日止,郵戳為憑。

相關問題洽詢承辦人:

  • 日間學制: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林小姐(辦公室位於體育館二樓)

    聯絡電話:03-9317150電子郵件:suyun@niu.edu.tw

  • 進修學士班:進修推廣組李先生(辦公室位於行政大樓二樓203教室)聯絡電話:03-9317077、電子郵件:tllee@niu.edu.tw
  • 系統使用登錄疑問、申請表列印問題、系統維護:圖資館系統設計組(辦公室位於圖資館一樓)張先生

    聯絡電話﹕03-9317134、電子郵件:changck@niu.edu.tw

  •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11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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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