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學制「學士、碩士學位(4+1)」即日起開放申請
一、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攻讀相關系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請有意願之同學於5月30日前踴躍提出申請。
二、依本校「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繼續修讀碩士學位作業要點」規定,學士班學生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且成績優異者,得於第六學期(第3學年第2學期)公告期間起,向擬就讀之相關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申請資格及甄選辦法請參閱「國立宜蘭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繼續修讀碩士學位作業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