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租金補貼」助學申請公告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租金補貼」助學申請公告
一、補助對象:
1.在外租屋學生符合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獲弱勢助學計畫補助的學生。
2.已於校內住宿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個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5.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二、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10月20日止。
三、申請資料: 備妥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
四、補助方式: 一學期補助6個月(本學期108-1補助5個月),每個月補助1350元。
五、補助金發放方式與時間:當學期18週結束後核撥,並以匯款方式發放。
相關問題請洽生輔組承辦人員 – 林增成先生電話:03-9357400#7294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21